第63章 第六十三章

    跟即墨说了一声, 路鹿就回到房间翻出他的医药箱, 从里面拿出一盒感冒药来。

    “[感冒清热颗粒], 用于风寒感冒,头疼发热,鼻流清涕, 咳嗽咽干……”他一字一句地看了适用说明书:“这些症状, 和那位客人表现的很贴切呢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拿这个吧。”

    路鹿拿着药盒走到即墨面前,把[感冒清热颗粒]交给他,道:“这是我们这个地方的感冒药,能治风寒的病。你自己看看说明书,和你的症状像不像,如果你觉得合适, 就把药拿走吧。”

    即墨拿起药盒,路鹿又道:“在便利店里你是能看懂中文的, 但是到了你那个世界,文字翻译的功能就没有了, 所以你打算吃这盒药的话, 还是把[用法用量]记住了比较好。”

    “麻烦费心了。”

    即墨低声道了声谢, 就开始低头看说明书。

    因为眼睛不断流泪的原因, 他时不时就得用手拂去眼边的泪。

    所以这拖延了他看说明书的速度,费了好一番功夫, 他才把说明书全部看完。

    “是的,就是这种,那我拿走了。”

    尽管店主说送他, 但即墨还是觉得白拿人家东西不好。

    即使是江湖中人,也没有占小便宜的习惯。

    于是他摸出一锭银子放到收银台上,算是买药钱,然后喑哑着嗓子再次道谢,才转身离开便利店。

    “咳,我又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回到自己的地方后,即墨打量四周,很快找到了那个送他去便利店的石头。

    把石头放入手掌心,他想了想,还是没有把石头随便一扔,而是仔细收好,以免以后还会有用到的地方。

    [感冒清热颗粒]的用量,在离开便利店前他就记住了。

    为了验证店主说的话,他拿出那张说明书,结果果然如店主所说,上面的字他根本认不得了。

    既然说明书没用,他就回屋把说明书塞到炉灶里,眼见它烧成灰,才从仍然热乎的铁锅里舀了一瓢热水,准备用这个送药吃。

    “开水冲服,一次一袋,一日两次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说,我每天早晚各喝一袋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习惯地用手帕抹去眼泪,即墨找出一个木碗,然后用手撕开一袋[感冒清热颗粒],把整袋颗粒都倒进水里。

    滋~

    在入水的那刻,一阵刺鼻的药香味从水里飘出。

    即墨艰难的用鼻炎的鼻子闻见这股味道,出乎他的意料,来自异世界的药物虽然包装奇怪,但用热水泡开后,诡异地和他这里的中药类似。

    “连颜色都挺像的,一股土渣子色。”

    即墨嘀咕了一声,捏起一只筷子在药里搅了搅,想让颗粒在水中融化的更充分。

    在他觉得差不多时,他一手握住木碗,闭眼就往嘴里倒,一口气就把药尽数咽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啊,药得味道怎么会如此好喝?”

    一碗药下肚,即墨眼中尽是不可思议之色。

    长年服药,没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药的味道。

    但是,明明药汤的颜色看起来和中药没什么区别,闻起来也十分相似,但喝起来,这碗黄不拉几的药汤竟然有股甜滋滋的味道!

    而且他可以确定,这味道不是简单加了糖可以形容。

    “唉,这真是药吗?不会是蜜水吧?”

    即墨心中充满了怀疑,但是想想便利店的神奇之处,他相信店主是没有必要欺骗一个远道而来的可怜人的。

    于是他往杯子里又加了瓢水,匆匆涮了涮杯子,把残余的药汤喝完,又考虑起下山的事。

    “喝完药大概能好点,但是生了病,就不能再盖这样单薄的被子了。”

    即墨瞟了眼床上硬邦邦的床单,能冻死人的夏凉被,深感如果不换被子今晚会冻得更严重。

    在风寒的折磨下,他痛定思痛,忍着身上的不适,运气轻功往山下奔去。

    虽然医馆离山上远了些,但是附近的农户还是挺多的。

    他想找一家农户,用银子换几床暖呼呼的被子,今晚他可不能再冻着了。

    至于修炼,还是等他好了再说吧。

    忙活了大半个上午,临近中午的时候,即墨终于搬着两床被子气喘吁吁地上了山。

    原本只是搞床被子的事,他不应该耽误这么久。

    但是此地贫瘠,大多数农户家里贫穷,只有一床用来御寒的被子,可不敢给他。

    所以他敲了数家,最终是在一个富户那里要来两床,付了银子。

    “呼、呼,一生病,连搬床被子都觉得费劲。”

    做了一上午体力活,即墨出了一身薄汗,感觉风寒都好了些。

    他坐在床上思忖,怎么想都觉得是药起作用了。

    可惜他静坐了一会儿,身上又开始发冷,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只穿着一件薄衫。

    为了锻炼自己,茅屋里只有简单的几件衣服。无奈之下,即墨只好用被子把自己裹紧,免得再度着凉。

    便利店

    目送即墨离开,路鹿的心里充满了同情,因为这位仁兄直到走到门口,都一个劲地打喷嚏流泪,那样子着实难受。

    即墨的事给路鹿提了醒,现在天气转凉,他也要注意身体的保暖,不然即墨同志就是他的前车之鉴。

    默默从房间里找了件了毛毯披上,路鹿回到便利店继续看他的照片。

    直到到了洗漱时间,他才收拾一番回去休息。

    “丁铃铃铃——丁铃铃铃——”

    一大早,路鹿就被闹钟吵醒。

    等他关掉闹钟,手机的铃声又响了。

    对待手机,他可能不能像对待闹钟一样粗暴。

    还没完全清醒过,路鹿抄起手机,迷迷糊糊地问:“喂,你好,请问你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哎,是小鹿啊,我是你二姨。明天我要和你叔出去一趟,照顾不了我家妙妙了,我和你叔商量,能不能把妙妙放你这儿寄养一段时间,等我们回来就接它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妙妙?妙妙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嗨,妙妙,妙妙就是我们家那只猫!”

    “猫,好…行,那就放我这儿吧。”路鹿想也不想应道。

    “好,那谢谢咧,那我和你叔就去了,下午我就把猫送你那儿。还有妙妙的生活用品,我都一起送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行,二姨,没事我挂了。”

    “没别的事,你继续忙吧。”

    随着嘟的一声,手机就断了线。

    路鹿没注意他刚才说了什么,扔掉手机继续爬下去睡回笼觉。

    然而他刚躺下一会儿,就和火烧眉毛似得腾起坐起身来,他现在才清醒过来,想起刚才他说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啊啊啊,我怎么能答应收留一直猫呢?我家里还有一只老鼠啊!”

    路鹿看了眼在滚轮的仓鼠,继续崩溃中:“就算是仓鼠也不行啊!”

    有事缠身,路鹿是彻底睡不着了。

    他从床上起来,也懒得再出门。

    洗漱了一番后,他从货架上拿了个菠萝面包拆开吃,一边吃一边想二姨怎么会选择把猫放他这儿。

    “半大小子办事不牢,二姨也不怕我把它家猫养死。”

    路鹿牢骚了一声,深怨自己说话不经大脑思考,他决定以后再也不再没睡醒的时候说话了。

    “说到底,还是我是个无业游民,空余时间最多吧。”

    路鹿越想越是这样,他的亲戚朋友们都有稳定的工作,只有他是个自由职业者,所以在他人看起来空闲时间最多。

    “可恶,自由职业也是职业啊。”

    路鹿深知亲戚们没让他帮忙看小孩就不错了,于是他很快止住了抱怨,在室内锻炼了一阵,就眼巴巴地等着下午的那只猫来。

    “您好,欢迎光临。”

    推门进来的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女人,怀里抱着一只猫窝,路鹿一看就知道是二姨来了。

    于是他赶紧让二姨坐下,接过她手中的一大堆东西,听她讲怎么养猫。

    “我们家妙妙,是特别乖的一个小姑娘。它平常很乖,不用多费心,你要是有时间就跟它玩,没时间不搭理它也没事,你就先养一段时间,过阵子我就回来接它,没什么特别的麻烦。”

    大姨交代了一下养猫的事宜,就匆匆的走了,留下路鹿风中凌乱,和坐在柜台上的猫大眼瞪小眼。

    “又多了一只。”路鹿叹气道:“一只也是养,两只也是养。希望它别和鼠标打起来。”

    抱着猫进了卧室,妙妙不一会儿就从路鹿怀里爬出,埋到自己的窝里不动了。

    看到妙妙没动静,路鹿也不去管它,自己画起来图。

    当他画好后,妙妙还是安安静静的,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声音,让他十分清静。

    “你看看人家猫,比你安静多了。”

    路鹿批评了一下制造噪音的鼠标,得到后者无辜的眼神。

    “家里来了一只猫,你以后老实点,免得被人家吃掉。”

    知道鼠标能听懂人话,路鹿提醒了它一声,就蹲下身去看妙妙。

    如同大姨所说,妙妙真是非常乖的一只猫。

    妙妙身上的毛是一种漂亮的米色,被大姨打理的十分靓丽,尤其是它身上还套了一件米色的毛衣,这让它显得更好看了。

    “呦,还是只折耳猫,就是□□静了。”路鹿自言自语道:“不过安静点好,猫宅点没什么不好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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